作者:网络 来源:房屋装修 发布:2021-01-15
从3月1日起,这些项目就不用监管了!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本市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20年3月1日起,以下项目满足条件可以不聘用工程监理:
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项目
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公用事业工程
建设规模小于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优化本市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年2月20日
所有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本市商业环境,推进建筑业“配送服务”改革,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6号)、《关于优化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若干规定》(京政办〔2019〕10号)和《关于完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意见》(北京市法规自发〔2010〕号)
一、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社会投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室内装饰工程(地下空间开发工程和专项建设工程除外),以及总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的公用事业工程(不含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建设规模不超过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工程。对于无国有投资、无银行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单位有项目管理能力,不得聘请项目监理,但应承担项目监理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第二,对于不聘请工程监理,建设单位不具备项目管理能力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以通过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由保险公司委托风险管理机构进行项目建设管理。
三、对于不能聘请工程监理的项目,鼓励建设单位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创新管理模式。
四、本通知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