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网络 来源:室内装修 发布:2021-06-24
案例:房屋租赁合同涉税审计
小陈税务审核一房屋租赁合同(举例)
【小陈税务审核意见部分摘录】(学会政策应用才是我们价值体现)
一、建议“二、租赁期限、免租期及租金”中第“2和3”条合并为一条
2.本租赁协议双方确认,甲方将给予乙方(大写:)天的装修期。在约定的装修期内,月租金为人民币,含增值税(大写:人民币整),不含增值税月租金、适用税率/征收率、增值税,装修免租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或变更。装修免租期为20年至20年。
装修期间,仍受本租赁协议约束。除不可抗力外,如发生任何形式的风险、责任和损害,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规定,对于租赁物业,如果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有免租期,则在免租期内,产权人应按物业原值缴纳房产税。
【提醒】如果会有租期,租金会有所降低,部分租金会分配到装修期。
二、建议“二、租赁期限、免租期及租金”中第“4”条修改为:
4.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含增值税(大写:人民币整),含月租金,不含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率,增值税。
[政策依据] 1。增值税是避免纠纷的附加税;
2.印花税
2016年4月25日总局视频会议
第四,印花税的课税基础
两部委发布的《通知》没有提到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是在营改增之前,这个问题已经明确,没有改变。当地执行标准仍按印花税规定执行,计税依据按合同所含金额确定。合同和增值税分别注明金额的,按照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如果未单独注明,则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三、建议“二、租赁期限、免租期及租金”中第“6”条修改为: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本合同各方应根据各自的纳税义务承担与本合同相关的税费。
【备注】如乙方实际需要承担甲方税费,则应修改为“乙方缴纳的额外租金为甲方在出租房屋过程中应缴纳的税款,具体金额以甲方应缴纳的税款为准,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税证明,乙方应在五日内向甲方缴纳相同金额的房屋租金。”
【思考】两种规定,乙方税务处理有什么区别吗?
四、甲方出租房屋属于毛坯房,乙方须对甲方出租的房屋进行装修,知道什么原因吗?
[政策基础]
1.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申请指南中,“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的改进”有以下规定:
“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费用,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资本化,合理摊销。”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的,由管理单位缴纳。产权抵押的,由抵押权人支付。产权人或抵押权人不在产权所在地,或者产权尚未确定,租金争议未解决的,由产权托管人或使用人支付。
前款所列的业主、经营管理单位、抵押人、财产保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规定,为维护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达到设计要求,所有不能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智能建筑设备等。应计入房屋原值,不论其是否单独入账和在会计中核算,都应征收房产税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于承租方,对房产没有所有权,不是房产税的纳税人,因此不能将发生的装修费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