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网络 来源:室内装修 发布:2020-12-29
如皋瑞景华府有400多名购房者尴尬,但贷款买房还要交押金?
近日,多位网友爆料:在如皋瑞景华府小区购买商品房。开发商在交房时,要求每户缴纳2000元押金,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发商布置的作业”,方可交房。业主质疑开发商发布的这些条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霸王条款”。
我们是瑞景华富一期22号楼的业主,昨天是我们交房的日子。然而,当我们到达现场时,我们发现开发商南通鲁润房地产有限公司为我们准备了一份“承诺书”。
在此“承诺书”中,开发商要求业主先交2000元押金,然后再完成开发商的一系列要求。违约的,先扣2000元押金,按日支付违约金(每天违约金金额为住房贷款总额的万分之三)。
再看,业主需要完成开发商布置的哪些“作业”?现支付定金人民币2000元,向开发商收取《不动产初始登记证明单》,完成契税缴纳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和《他项权证》,最后将这些证明带到各自贷款银行开具《撤销担保函》,免除开发商的担保责任。
开发商出具的第一份承诺书
面对开发商提供的这样一份“承诺书”,业主觉得太“霸王条款”了。「在十个工作天内,单是22号楼便有超过400名业主。《不动产证》什么的怎么才能做好?再者,这个处罚是怎么规定的?业主违反了什么样的合同?我们的业主想知道开发商收取2000元押金是否有法律依据。
其实开发商为什么要向业主收取这种所谓的‘保证金’?业主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我们已经问过专业人士了。开发商只是想把业主交的钱作为‘房贷押金’,但这笔钱根本不应该由我们业主承担。他们这样做是为了规避风险,让我们的业主承担责任。”
经查阅资料,边肖了解到,所谓按揭贷款保证金是指银行在按揭贷款过程中,按照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开发商收取的款项,并对按揭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办理房产证和完成一系列登记之前,银行不会将抵押贷款押金退还给开发商。”这笔钱应该由开发商承担。根据规定,开发商不能将其转嫁给买家。”
10月30日下午,业主们聚集在瑞景华富售楼处商讨此事。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协商”,开发商同意修改承诺书,业主仍需支付2000元押金,但同意将申请许可证的期限改为90天,逾期没收2000元押金,不支付违约金。
修改后的《承诺书》
面对这样的修改,部分业主已经同意签字
有的业主还在观望中...
一般大众对此怎么看?
欢迎来到信息区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