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网络 来源:装饰公司 发布:2021-06-08
小区一楼业主花30万美化公共绿地。城管发现是违法的。
都市时报
自己花钱在自家小区门口的公共绿地里建石桥和石板路到底行不行?答案是:不行!
近日,昆明博安小区业主黄先生投资30万在自家门前公共绿地上修建石桥铺石路,最终被滇池旅游度假区城管部门责令拆除。
2018年初,黄先生投资约30万元美化小区公共绿地。他找到了工人,建造了一座石桥,用石板铺了一条路,并将他的小院子与附近的一个亭子相连。为了让房子周围的环境更加美观,他干脆把旁边的公共绿地改造了一下。装修后,黄先生和他的家人觉得周围的环境更加美丽。改造后,景观对外开放。黄先生没有围栏,许多居民喜欢散步。还夸他装修的好。
滇池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接到其他业主投诉后,来到小区,认定黄先生侵占了公共绿地,他所做的“美化工程”是违章建筑,要求黄先生拆除。反复劝说协商没有效果,城管执法人员只好采取强制措施,邀请工人拆除石桥,拆除公共绿地的石板。拆迁后需要修复的绿化,要求物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恢复。
小区内居民意见不一。有人认为这种做法是为了美化小区环境,改造后的景观是开放的,可以接受的。一些小区业主也表示这种做法不合适。如果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想法改造自己家门口的景观,社区的统一托管和规划就没有价值了。
业主黄先生说,当初他花了大约30万元对自己家附近的景观进行升级改造,不仅是为了让自己家门口的景观变得漂亮,也是为了让小区里的居民更加舒适。现在,他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但又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