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网络 来源:装饰公司 发布:2021-04-03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清理和完善基础数据的通知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清理和完善基础数据的通知
全市各缴存单位、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门: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的通知》(京建建发[2019]3号)的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完成数据访问目标任务,现就清理完善存款单位及员工基础数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完善单位基本信息和员工个人账户信息
请核对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济类型、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经办人、经办人联系电话等单位基本信息和员工姓名、身份证类型、身份证号码等员工个人基本信息。凡登记信息不全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自2019年7月1日起,全市将在2019年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各缴存单位必须完成信息核对和完善工作后,方可进行基数调整。缴存单位应当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营业厅前台复制或者打印单位账户信息和职工个人账户信息,并认真核对。如果发现信息不正确或不完整,应先完善变更信息,再做基数调整业务。同时,各缴存单位应签署“单位账户信息和职工个人账户信息经核实无误”的书面反馈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上报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窗口。各县(市、区)分中心和管理部门在受理调基业务时,应先做好存款单位单位账户信息和员工个人账户信息的核对和完善工作,核对无误或完善后再受理调基业务,同时收到存款单位的书面反馈。
二。多账户员工个人账户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每个员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同一名缴存职工有多个账户的,原单位应及时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营业厅为职工办理分封业务,新用工单位应及时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营业厅为职工办理转户合并业务。各县(市、区)分中心和管理部门要根据辖区情况及时电话或上门通知多户口职工原单位和新就业单位。通知仍不配合办理的,不予办理基数调整业务。
三。清算集中封存账户
员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员工账户集中封存半年。请及时通知原缴存单位员工通过手机APP或在缴存地点的住房公积金营业厅办理销户取款业务。同时告知员工,如已再就业,应要求新就业单位及时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营业厅办理个人账户转移业务。
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被注销的缴存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注销手续的,应当及时到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营业厅办理单位账户注销;正在办理或即将办理注销的缴存单位,应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营业厅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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