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网络 来源:装饰装修 发布:2021-01-12
吉林省抚松县渌水河法院:丈夫患癌症离婚病房诉愿
综管广角正义之声网讯(乔)7月8日,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渌水河法院院长王带领杨、苏秀燕三名书记员到森林医院病房向原告王交付与起诉离婚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书,直接听取了原告的声音,深刻理解了原告的真实意愿。
原告王与被告李再婚,无共同子女。再婚的男女应该更了解婚姻的重要性和严重性,以及如何去把握和珍惜。但是性格不合,经常吵架,没多久他们又离婚了。后来,王和李因关系不明,于2012年9月再次到民政局登记复婚。再婚后两人感情也一般,经常为琐事争吵,直到分开。
今年3月,原告王被诊断为肺癌。被告人李得知后,应从尊重夫妻道德、尊重生命价值的角度抛开过去的种种不快,尽自己一次做妻子的义务和责任,照顾好自己的法定丈夫,不枉夫妻一次。但被告非但没有这样做,反而痛苦地看着丈夫,丈夫不顺眼。他找东西没问题,缠着他,让家里人坐立不安。最后他干脆收拾好东西就走了。这就是所谓的“夫妻同在一片森林,丈夫有难,妻子跑得快。”。如果我知道今天的义是绝对独一无二的,为什么还要再聚一聚!”
面对他不幸的婚姻和身患绝症的身体,想想过去两人的不同,再想想从他身体健康的时候到现在,一天没有享受到和谐幸福的婚姻生活,身心确实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没办法。现在我指望着法官有名无实地结束这场婚姻。因为住院不便,只好让女儿代理打官司。
泸水河法院受理后区别对待,专门组成合议庭反复审理。庭长认真查案,注重细节,取证,实事求是,亲自去病房面见原告,当面了解了一位癌症患者坚持要求离婚的原因。这是他真正的愿望吗?还是另有原因?等等,开头的叙述出现了几个问题。
最终,承办法官均采纳了王某与李某同意离婚的双方共同意见,充分发挥便民巡回法庭作用,施以简易程序,采取速立、速调机制,一次性送达+调解,依法准许原被告离婚,并当向双方下达了离婚调解协议书。
法官判决的最终结果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公平正义在阳光下经受住考验和考量。因此,泸水河人民法院在审理本案所代表的其他案件时,也坚持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判决原则,这也是为了给“加强管理年”、“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注入更多更强的司法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