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网络 来源:装修风格 发布:2021-10-01
完善提升公共租赁住房配套设施和服务
5月17日,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号,为充分发挥住房保障在解决人民住房问题中的作用。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意见》要求加快完善以分配型公租房和安置型共有产权房为主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满足住房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发展,着力保障本辖区低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得到保障,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合理等待期内得到保障,促进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农民工等新市民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解决。
措施中,继续做好城镇中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工作。对低收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可以以实物租金为主,租赁补贴为辅;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优先安排租金补贴,补充实物配租。
多渠道集资建房。新增公共租赁住房有实物供应需求的,可因地制宜制定商品房项目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政策,并明确分配比例。在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租赁住房可以长期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租赁期限一般不少于5年。鼓励政府将现有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
积极落实政府购买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政府应逐步推动购买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并吸引企业等机构参与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明确购买主体,合理确定购买内容,将适合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改善基础公共租赁住房设施和公共服务。及时将公租房社区纳入街道和社区管理,积极发展各类便民利民服务和社区志愿服务,推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成果应用,保障提升公租房社区居住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