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网络 来源:装修风格 发布:2021-01-13
(潍坊高新区发布)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必须见
加强审计监督查处违规缴存行为规范公积金缴存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认真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要求《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金坚[2018]46号)、 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开展了一系列控制住房公积金非法提取的活动,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非法提取(欺诈性提取),防范资金风险,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切实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通过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事后专项审查,与住建局、房产登记中心、税务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核对,逐一核实提取人提取材料的真实性。截至目前,已核实63名职工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非法提取(骗取)住房公积金。我中心将根据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的相关规定,将这63名员工列入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1。追回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2.5年内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3.将相关信息告知员工工作单位;
4、通过网站向公众非法抽取(骗取)名单;
5.将相关不良信用记录作为员工的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6.将员工信息推送至征信中国(山东潍坊)平台,实施联合处罚;
7.涉及伪造文件、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制作虚假证明材料,或者委托他人制作虚假证明材料等违法行为,或者骗取住房公积金数额较大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房地产开发企业、非法中介机构和非法抽取从业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的责任;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以提高带薪职工生活水平、改善自住住房条件、为职工谋福利为基础的惠民政策,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希望缴纳的职工自觉遵守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在满足提取条件的前提下,通过正常渠道合法合规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事后专项审查,使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一经查实,对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的员工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友情提醒:千万不要受到非法中介和人员的诱惑和煽动,通过非正常渠道和非法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免损害自己的经济、信用、声誉等权益。
最后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附件:非法提取黑名单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非法提取黑名单
编辑:何新泽
潍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