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网络 来源:装修风格 发布:2020-11-21
象山人注意!你的老房子不能随意改建或重建!
9月10日《象山县城镇居民低层住宅重建改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办法》包括适用范围和对象、申请和批准程序、施工要求、监督和管理等。将于2018年10月1日实施。
采取措施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县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逐渐提高。我县的旧住宅区大多建于20世纪90年代和本世纪初,许多房屋内部功能不合理,建筑质量差,居民的拆迁建设需求越来越强烈。
但由于公众审批意识淡薄,存在未经批准建设、超规模建设等违法现象。为规范城区低层住宅改造,保障和提升我县形象和质量,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宁波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县规划部门牵头制定本办法。
措施规则
概念清晰
本办法适用于县城城镇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城镇居民单层低层住宅的改建和重建管理。独栋住宅包括独户住宅和联体住宅。
批准范围
(一)依法认定为危险并需要重建的;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或丢失的;
(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城乡规划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技术要求
城市居民的低层住宅不得改变原有建筑的性质,突破原有建筑的基地轮廓,扩大原有建筑的建筑面积,增加原有建筑的高度,并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其他条件。
改建、改建建筑不得随意改变原有建筑形式和风格,不得随意抬高室内外楼层,降低原有技术标准,或者增设新的地下室。
申报链接
城市居民低层住宅的改建和重建,应当向县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等手续。居住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应当向县住房建设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有关注意事项
审批后的注意事项
建设项目施工期间,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处理好噪声、交通、房屋使用安全等方面的干扰。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要求,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主要内容,并接受公众监督。
对有违法建筑的房屋,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县住建部门和县不动产管理部门,在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违法建筑前,不得办理产权交易和登记手续。
违法建设监管
1、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加强对管理区域的检查,发现违法建设立即制止,并向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
2、县规划部门应在审批后加强监管,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
3、县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建设。
集中精神。
城市居民的低层住宅不得改变原有建筑的性质,突破原有建筑的基地轮廓,扩大原有建筑的建筑面积,增加原有建筑的高度,并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其他条件。
改建、改建建筑不得随意改变原有建筑形式和风格,不得随意抬高室内外楼层,降低原有技术标准,或者增设新的地下室。
同时《办法》明确了违法建设的房屋不办理产权交易、登记等手续。
原始资料宁波地方宝藏,索吉夫,香山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