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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购房政策

作者:网络  来源:装修风格  发布:2021-04-12

重庆重新发布政策稳定调控楼市:将取消对个人首次按揭购房的财政补贴

中信经纬客户端7月2日,在房地产市场调控公告发布不到一周之后,重庆重新发布政策。据重庆市财政局官网7月2日消息,近日,重庆市三部门联合发文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税收毛利率,其中指出,从2018年8月1日起,个人首次房贷财政补贴政策将不再执行。具体政策如下:

一、自2018年7月1日起,对在主城区(含主城开发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其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由15%调整为20%。

二、自2018年7月1日起,对非普通住宅、商业、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2%调整为3.5%。

3.从2018年7月1日起,停止对投资性房地产按从价或租金征收房产税的政策。

四、自2018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或第二套住房的契税、个人转让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住房)的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中,涉及的家庭持有住房套数情况以全市为范围进行认定。

五、自2018年8月1日起,个人首次购房按揭的财政补贴政策不再执行。 2018年8月1日前已完成一个补贴年度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业主,可在补贴年度届满后3个月内提出申请;对于2018年8月1日前未达到补贴年限但符合相关条件的业主,可根据补贴年限内购房抵押贷款的发放月份,在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0月30日申报。尚未取得房产证的业主可于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0月30日提出申请,待业主取得房产证后,再拨付相关补贴资金。

辛培文在数据地图上的照片

6月28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其中指出,严格执行主城区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售政策,在主城区新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才能上市交易。对已经拥有2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均未结清的居民家庭,继续暂停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重庆市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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