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网络 来源:装修风格 发布:2021-04-27
(渭滨机关事务)
宝鸡市公租房4000多套,抽签分配,意向登记从此开始!
好消息好消息
看看那些想住公租房的人
记者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计划在春节前分配4000多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到市区。在即日起至12月25日,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在他们工作的社区注册。
通过抽签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分布在金河尚居、虢镇名苑、金陵湾二期,的三个社区,共有4,000多套房。摇号注册最近开始,截止日期是12月25日。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进行登记,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查表》。此外,您还可以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并打印申请审查表,或者到您所在区的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和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领取。
公共租赁住房包括三组,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审查实行社区初审受理、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审查、县级审批三级审核制度。经过三级审核、二级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取得保障资格后,方可参加公共租赁住房抽签仪式。
哪些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户籍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中等收入家庭收入线(现行标准为2650元/月)
(3)机动车(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和家庭成员拥有的非住宅物业总价不得超过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房平均售价的40%(现行标准为14.4万元)
(四)市区无住房或者当前住房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的。符合上述条件且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新就业无房职工 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户籍的大学毕业生或者具有非城镇户籍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毕业不满5年的
(二)在城镇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
(3)物业准入条件与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相同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自有住房
3.外来务工职工 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城镇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中等收入家庭收入线
(3)物业准入条件与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相同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自有住房
(五)持有城市居住证
特别提醒:必须通过申请点提交申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或个人“代他人申请配租”的承诺,以免上当受骗。
符合要求的人必须抓住机会
记得去12月25日截止前申请哦!